星期五, 5月 28, 2010

你不把事情告訴任何人的理由之一,就是因為你認為那會傷害他們。

剛剛在讀"人類狀態大會"的資料時,看到這一段,有點驚嚇到它的一針見血的看法:

你不把事情告訴任何人的理由之一,就是因為你認為那會傷害他們。

想想還真的是這樣。
後面又有一段:

因為,他去抑制事物的能力,就是使他保持品行良好的唯一原因。

如果一個人能夠克制自己不去做反社會的行為,他的狀況就很好。而罪犯之所以為罪犯,就是因為他們不再能夠如此。

再次震撼了一下,隱約覺得真的是這樣。我現在覺得我之所以不是罪犯,就是因為我能克制自己不去做反社會的行為,雖然有時曾經想過一些自己覺得不好的事情,且也只有我自己知道,但我能克制,不然我就是罪犯了。

這片 cd 前面一點又提到:

人性本善。而你知道嗎?那就是他的難處,那就是他問題的所在。

我花了很長的一段時間在研究這件事,而當我最後發現這個傢伙一直抑制住自己的原因,是因為他不想傷害別人的時候,我幾乎都要掉淚了。

社會上的觀念認為,人會抑制自己是因為他害怕受到處罰。但是,當我們檢測這個現象,了解到一個人只有可能是主導點 ... (因有些說明及舉例,暫時略過) 。

沒有人可以對你做任何事。這是真的。當我們以這種觀點來檢測時,我們一定會了解到,一個人會抑制自己,並不是因為害怕會有什麼事情發生在他身上 - 那只是他找出來的藉口。...... (因有些說明及舉例,暫時略過) 。

好,如果他到達了無法依自己意願抑制自己的時候,當他不能再抑制自己的時候,他就失去控制了。

當一個人不再能夠抑制自己的時候,他就不再能夠做好事,所以他就放棄他自己,讓自己全然墮落..... (因有些說明及舉例,暫時略過) 。

然後內容中又舉例說明,一個罪犯沒辦法再抑制自己在小巷裡打人 ... 最後他讓整個半邊身體都癱瘓掉了。這是聽析中找出來的原因,還是由罪犯自己找出來的,看到這裡,除了我冷汗直流之外,還有個領悟,在自己身上發生的事情,真的就是自己造成的。阿哩哩....真有點恐怖的機制。
我想這個罪犯應該不敢再打人了,他已經看到他因為打人而有了自己讓自己半身癱瘓的結果。
嗯!很好,這比較像是治根,總比老師或長輩的告誡別打人的治標有效多了!

看來我不能再抱怨為什麼有些不想要發生的事情卻發生在自己身上了!.... 是我自找的。汗顏...

每件想怪到別人的事情...阿哩~好像也都不能再怪別人了。

也好,反正就是好好留意自己的言行了!
嗯!要有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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